恐怖主義嚴重威脅人權的實現
李昌林
和平與發(fā)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,但與此同時,人類面臨的挑戰(zhàn)層出不窮、風險日益增多,持續(xù)蔓延的恐怖主義便是其中之一。任何恐怖主義行為,不論其動機為何、在何時發(fā)生、由何人所為,都是不可開脫的犯罪行為。《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》明確指出,恐怖主義行為、手段和做法的一切形式和表現,是旨在摧毀人權、基本自由和民主的活動。
恐怖主義侵害生命健康權??植乐髁x對人權的直接侵害,表現為恐怖分子針對平民大量實施恐怖活動,發(fā)動恐怖襲擊,漠視人的生命健康,造成了大量無辜人員傷亡。據有關統(tǒng)計表明,20世紀70年代,因恐怖活動喪生的人數達4000人,到20世紀80年代死亡人數又翻了一番。2001年至2017年,全球共發(fā)生恐怖活動約16萬起,因恐怖襲擊死亡的人數接近30萬人,有超過80萬人成為恐怖活動的直接或間接受害者。
恐怖活動侵犯免于恐懼的自由??植阑顒訉τ鲭y者、受傷者、救援者及其親人造成了嚴重的健康后遺癥和心理創(chuàng)傷。相關研究表明,遭受恐怖襲擊的城市中,市民心理疾病發(fā)病率明顯增加。2004年馬德里市發(fā)生連環(huán)爆炸襲擊案后,創(chuàng)傷應激障礙癥和抑郁癥的發(fā)病率均明顯增加;2005年倫敦“7·7”爆炸案后,31%的受訪者精神壓力劇增,32%的受訪者旅行意圖減少,半年后雖然這些精神壓力明顯降低,但殘余的憂慮心理仍然存在,很多市民認為自己以及其他人還面臨著巨大的潛在威脅。此外,恐怖活動造成的恐懼還會改變人的行為,影響人的安全感,根據《紐約時報》報道,一些因“9·11”事件而造成心理傷害的遇難者家屬從此再也不敢乘坐飛機,無論到哪里都只靠走路和搭乘巴士。
恐怖活動侵犯財產權。據聯合國發(fā)表的報告,“9·11”事件給美國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2000億美元,對全球經濟所造成的損害甚至達到1萬億美元左右。有統(tǒng)計數據表明,2002年至2015年的恐怖事件造成財產損失的多達3.3萬多次??植阑顒訉θ蚪洕南麡O影響更是不可估量。其中,因恐怖襲擊給旅游業(yè)帶來的損失首當其沖。2015年8月發(fā)生在泰國曼谷的襲擊事件導致20人死亡。其后兩個月內,大量的外國游客紛紛取消行程,對泰國的旅游業(yè)造成了巨大沖擊。2015年11月13日發(fā)生在法國巴黎的一系列恐怖襲擊事件,造成了至少132人死亡,300多人受傷,這次事件對法國造成大約2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,其中旅游和消費支出領域較為突出。受恐怖襲擊的影響,埃及2016年第一季度接待的外國游客數量同比驟降46.5%。為了防范恐怖襲擊,打擊恐怖分子,各國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。這些原本可以用于改善民生的寶貴資源,就不得不耗費在防恐、反恐上。
恐怖主義危及發(fā)展權。發(fā)展權是首要人權,只有充分保障發(fā)展權,才能增進人民福祉,在更高水平上實現經濟、社會、文化權利和公民及政治權利,但是恐怖主義嚴重危及了發(fā)展權。近年來,一些恐怖活動多發(fā)、頻發(fā)的國家,飽受恐怖襲擊的侵擾,民不聊生,經濟處于嚴重的衰退中,人的發(fā)展權完全無法得到保障。不解決恐怖主義問題,發(fā)展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和穩(wěn)步提升。
事實表明,恐怖主義是人權保障的天敵,打擊恐怖主義不是侵犯人權,而是為了保障人權。恐怖主義是世界范圍內存在的現象,消滅恐怖主義不是一國之事,而是各國的共同責任。世界各國應當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,攜手合作,同舟共濟,共同防范和打擊恐怖主義,唯此才可能更好地享有人權。
(作者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