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用藥禁忌:某些能損害胎元以致墜胎的藥物,妊娠期間應(yīng)避免應(yīng)用,稱為妊娠用藥禁忌。根據(jù)藥物對胎元和孕婦損害程度的不同,通常可分禁用和慎用兩類。
妊娠中藥用藥禁忌
1、禁用類:大多是毒性較強,或峻瀉,破瘀,走竄等藥性猛烈的藥物,如斑蝥,巴豆,牽牛,大戟,商陸,甘遂,芫花,水蛭,虻蟲,干漆,三棱,莪術(shù),麝香之類。
2、慎用類:大多是能祛瘀通經(jīng),破氣行滯,辛熱滑利動胎的藥物,如桃仁,紅花,牛膝,蒲黃,大黃,芒硝,附子,干姜,肉桂,枳實,冬葵子,瞿麥之類。不論禁用,慎用的藥物,在沒有特殊必要時,都應(yīng)盡量避免使用。但若遇孕婦患嚴(yán)重疾病,不用上述藥物而病不去者,則應(yīng)抓住主要矛盾,酌情使用,迅速而謹(jǐn)慎的消除病邪,才更有利于母子健康,這就是有故無殞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