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管工作不是“私人領地”
——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系列談
■彭水清
一位落馬的領導干部在懺悔中說,他錯把“責任田”當成了“自留地”,在單位里面奉行“我的地盤我作主”,弄得針插不進水潑不進,結果既害苦了自己,又帶壞了隊伍、敗壞了風氣。
我軍實行黨委統(tǒng)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,這是民主集中制在軍隊領導制度上的具體運用,是確保我軍聽黨指揮、能打勝仗、作風優(yōu)良的根本制度保證。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民主討論、集體作出決定,不得由個人或少數(shù)人專斷。黨委決策之后,由軍政首長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貫徹執(zhí)行。這就要求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增強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,在研究工作時充分發(fā)表意見,決策形成后一抓到底,不得違背集體決定自作主張、自行其是。
然而,有的把分管變成“專管”,把分工當成“分家”,不按程序辦事,不愿接受監(jiān)督,大權獨攬,獨斷專行;有的把本該黨委討論的大事放到領導辦公會上拍板,或者分解成若干事項用呈批件決定,黨委的集體領導被架空;還有的會上表態(tài)與會下落實不一致,合意的就執(zhí)行,不合意的就拖延或抵制。這都是組織觀念、法紀意識不強的表現(xiàn)。不少腐敗案件,一查一窩、一拎一串,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個別領導干部把分管工作當成了“私人領地”而擅權妄為。
權力姓“公”不姓“私”。領導干部手中掌握的權力資源,不是屬于個人的,而是屬于人民的,公私兩個字必須分明。個人的貢獻再大、威信再高,也不能以權謀私、損公肥私,搞靠山吃山那一套,不能把團結當成結團,把對黨忠誠當成對個人盡忠,搞拉拉扯扯那一套。正如劉伯承元帥所說:“不管你是好大的指揮官,權威有多么大,一個口令能使上千上萬人向你立正,但這些只是黨給予的,你個人沒有可以驕傲的?!鳖I導班子成員應自覺做到感情上融洽不隔閡,職責上分工不分家,問題上齊抓不推諉,工作上補臺不拆臺,權力上負責不獨攬,原則上堅持不違背,責任上承擔不回避。該由領導班子集體行使的權力班子成員個人不能擅自行使,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決不能行使。
領導干部本事大是好事,膽子大則容易出事。領導干部應常修為政之德,常思貪欲之害,常懷律己之心,堅決不越制度的“警戒線”、做人的“保底線”和法紀的“高壓線”。
(作者單位:湖北省十堰軍分區(qū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