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說話者不啰嗦
語不費飾,清味自悠。
相傳歐陽修擔(dān)任翰林時,曾與同事出游,在街上遇到一匹奔馬踏死了一條狗。歐陽修提議大家用簡潔的話來敘述此事。一人說:“有犬臥于通衢,逸馬蹄而殺之?!币蝗苏f:“有馬逸于街衢,臥犬遭之而斃?!睔W陽修說:如果讓你們修史,一萬卷也寫不完。他僅用了6個字,就把事情說明白了:“逸馬殺犬于道?!弊?jǐn)?shù)卻比前兩人少了一半。
俗語說,“好話啰嗦三遍,雞狗都不稀見”。可見人們對于說話啰嗦是多么厭煩。古時有位“啰嗦先生”進(jìn)京趕考,寫信給妻子道:“吾妻如見:前日啰嗦今日不復(fù)啰嗦矣!吾在下月即將返里,不在初一即在初二,不在初二即在初三,……不在二十八即在二十九,所以不寫三十,因月小之故也。家中有棉鞋一雙,望吾妻取出來拍打拍打,所以要拍打,因灰塵之多也。希吾妻千萬不要忘記。為省筆墨起見,吾不寫草頭大萬,即以方字去點代之……”這雖是一個笑話,卻把啰嗦人的形象刻畫得惟妙惟肖。
短話長說,往往是由于鋪陳羅列、言之無物的內(nèi)容擠占了空間。對于這類繁冗的語言,有人比作“懶婆娘的裹腳”,有人譏為“婆子舌頭語”。正因為說話啰嗦,有人還付出了不小的代價。
明朝朱元璋當(dāng)皇帝時,刑部侍郎茹太素上疏,“論時務(wù)累萬余言”,朱令人讀到6千多字時,還未聽到半點具體意見,龍顏大怒,叫人把茹太素打了一頓。次日再往下讀,讀到1萬多字后,才知道他建議辦5件事。朱元璋指出,這5件事幾百字就可說清,根本不必如此啰嗦。
還有些人,明明不善說話,卻又生怕人家以為自己不善說話,于是故作姿態(tài),甚至東施效顰。
隋代侯白的《啟顏錄》中記載,梁代有個癡人,不知道帽子為何物,偏要兒子買一頂來給他戴。他對兒子說:“吾聞帽擬成頭,汝為吾買帽,必須容得頭者。”結(jié)果兒子買了一個能“容頭”的甕子回來。他戴上這個“甕帽”,“沒面至頂,不復(fù)見物”“研其鼻痛,擁其氣悶”“鼻上生瘡,項上成胝”,然而即便如此,他也不肯脫掉“帽子”。今天,那些說起話來“穿靴戴帽”者,看到此笑話該作何感想?
其實,說話該短不短,恰恰是沒水平的表現(xiàn),會說話的人從來不說啰嗦話。要使語言精煉,必須花點工夫,向會說話的人學(xué)習(xí),看看人家是怎樣長話短說的。比如,唐代韓愈是“惟陳言之務(wù)去”,宋代陸游是“句中無余字,篇外無長語”,魯迅先生是“可省之處,決不硬添”,莎士比亞則是“簡潔是智慧的靈魂,冗長是膚淺的藻飾”。
以精煉有力的文字鏤神辟幽,揭示事物的本質(zhì)、燭照事物的意義,殊非易事。因此,遣詞造句學(xué)會“掐尖”,挑選素材、事例、引文,就要挑那些新鮮、獨家、絕門的;啰嗦的話“格殺勿論”,“車轱轆話”該刪則刪,冗言冗語或舍棄、或概括。如此,文字自然就能短下來。
動人心者不在言多。抗戰(zhàn)初期,國民政府內(nèi)部妥協(xié)氣氛彌漫。其時,身在新加坡的陳嘉庚以國民參政員的身份向國民參政會發(fā)了一個“電報提案”。全文不過110字,第一部分最終濃縮為“敵未出國土前,言和即漢奸”11個字,該提案被愛國人士鄒韜奮稱贊為“幾萬字的提案所不及分毫,是古今中外最偉大的一個提案”。
文章貴約,但也不是短的就一定比長的好。文章為時而著,是長是短要看實際需要。實事求是、言之有物,是一個根本原則??傊?,應(yīng)當(dāng)堅持“篇幅服從效果”這一原則,能用三言兩語說清絕不拖泥帶水,能直截了當(dāng)講明絕不繞彎子,有一說一,務(wù)求實效。